2020年4月30日,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《沧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》(沧政办字〔2020〕28号),有关内容解读如下:
一、出台背景
为规范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、披露、使用,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,维护公共信用信息安全,实现公共信用信息资源共享,保障自然人、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,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根据《河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条例》、《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(2014-2020年)》等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了《沧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暂行办法”)。
二、主要内容
《暂行办法》分为七个部分四十五条。
(一)总则。此部分明确了《暂行办法》的编写依据、适用范围、遵循原则、部门职责等内容。
(二)信用信息归集。此部分明确了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目录、归集范围、数据标准、归集时限、技术支撑以及责任分工等内容。
(三)信用信息披露。此部分明确了公共信用信息依法公开、政务共享、授权查询三种披露方式。
(四)信用信息查询。此部分明确了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程序、查询权限、查询管理等内容。
(五)信用信息使用。此部分明确了联合奖惩措施、各部门联合奖惩职责、信息使用职责等内容。
(六)权益保障。此部分明确了各部门在维护信息安全、?;ば庞弥魈迦ㄒ娣矫娴闹霸?,明确了异议申请、处理的程序和要求。
(七)附则。明确了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,有效期一年。
三、出台意义
信用信息归集、披露、使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,也是信用信息应用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重要基础工作?!恫字菔泄残庞眯畔⒐芾碓菪邪旆ā返某鎏ǎ沂泄残庞眯畔⒐芾砉ぷ魃钊肟固峁┝擞辛χС?,是推进沧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、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、优化营商环境、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举措。
政策文件:《沧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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